|
財團法人學淵文教基金會100年度獎學金申請簡章
一、申請資格
凡設籍於新北市或就讀於新北市之公私立大學(不含空中大學、在職專班、推廣教育學分班)、專科(不含空中專校、在職專班)、高中(職),本人或家長從事大眾運輸工作之學生,合於下列規定者,得申請本獎學金:
(一)高中(職)學校學生,學業成績達80分以上,專科、大學達75分以上者。
(二)操行成績達80分以上、體育成績達75分以上者。
二、獎學金金額
大學每名新台幣4,000元~5,000元。
專科每名新台幣3,000元。
高中每名新台幣2,000元。
五專前三年比照高級中學標準,後二年比照專科學校標準。
三、申請期限:自即日起至10月15日止。
四、發給日期:11月上旬。
五、申請手續
填寫申請書、繳交國民身分證影本、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(蓋有100學年上學期註冊章,應屆畢業生附畢業證書影本)、家長在職證明書、99學年度第1、2學期成績證明書送本會辦理。
六、獎學金名額由本會董事會決定,審查合格人數如有超出預定名額時,以學業成績作為取決標準;申請人對於本會核定發給與否均不得異議。
七、獎學金發給後如有發現偽造申請之證件,除追回其已領之獎學金外,以後不得再向本會提出申請,並公告週知。
八、本會會址:新北市三重區三和路3段109號2樓之3
連絡電話:2982-2886轉262(魏英菊)
|